【NOWnews】立院今初審通過軍事教育條例修正案
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03:40 AM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在於增列軍事訓練機構得授予學資證明、招生規定、退學賠償辦法由國防部訂定等,在取得適法性及符合依法行政原則下,使國軍人才培育工作推展更臻完善。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舉行會議,邀請國防部及教育部官員出席,針對軍事教育條例第4、5、6及18條修正條文進行審議,修正內容經由立委及列席官員詢答、討論後,因應實際需求進行修正並通過初審。
國防部長嚴明表示,國軍現正進行「精粹案」兵力結構調整及兵力精簡目標,以達成國防轉型目的;因此,為強化兵種部隊戰力建構及維持兵監功能,規劃將各兵科學校轉換為訓練指揮部及訓練中心,以結合單位平時教育訓練與戰時後備動員的任務需求。
嚴部長指出,此次共計修正四條條文,研修過程均經過國防部法規委員會審查,並呈報立法院進行多次研討,過程審慎專業,完成修正後將可符合軍事教育特性及實務需要,使人能盡其才,蔚為國用。
針對此次修法內涵,國防部指出,軍事教育條例第4、5、6、18條條文修正後,軍事訓練機構可執行授予軍事學資證明的教育班隊,增訂招生規定則由軍事學校或軍事訓練機構擬訂,並呈報國防部核定。此外,受領公費待遇及津貼的軍校學生,違反應履行義務與應遵行事項規定時,相關賠償辦法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