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雲論》勞工「待命」不算工時?交通部是不是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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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4:52 AM

文/及時雨

台鐵勞工依法休假事件越演越烈,交通部除了支持台鐵記旗下勞工曠職外,在2017年2月8日更語出驚人的表示,台鐵三班制並不血汗,「在夜班工作時,同仁依工作性質不同,仍有3至5小時不工作時間。」引發民眾嘩然。在一例一休通過後,台鐵也確實將旗下勞工的「休息時間」給拉長到了2個小時,以規避每個月加班時數46小時的上限規定,以及節省加班費。我實在忍不住想問:究竟是誰告訴交通部,待命可以不算工時的啊?

交通部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戰勞基法底線,這一次,連「待命時間」都被拿來開刀。除了台鐵高層試圖拿「日常考核」來迴避勞基法懲處勞工外,現在交通部更以「拉長勞工休息時間,不計算工時」作為手段,來試圖規避工作過勞、加班超時的事實。然而,這是合理的嗎?休息時間,可以關閉對講機、搞人間蒸發嗎?休息時間,可以完全對工作上的一切不聞不問嗎?休息時間可以回家嗎?這一切答案,顯然都是否定的。台鐵勞工不計入工時的這些休息時間,對講機依舊是不能關閉的,工作上隨時有需要,就必須重返工作崗位,隨時都處於「待命」狀態。

若「待命」就可以不計算工時,那真的就天下大亂了:

超商大夜班,沒有顧客的時候,就不必給薪水了,算待命。

國軍在沒有戰爭發生的時候,就通通不必給薪水了,算待命。

警察與消防人員、醫護人員,在沒有事件發生、沒有病患被推進來的半夜值班時間,就不必給薪水了,算待命。

老師在沒有課堂的時候,在辦公室就不需要給薪水了,算待命。(代課老師的悲哀)

其實無論是什麼行業,只要你離開家、到達工作崗位上,就算什麼事情都不做,也是將自己的時間出賣給了公司、出賣給了事業、出賣給了國家。把勞工「休息時間」給拉長,並且不計入工時與加班,是相當相當「無恥」的一項行為。勞工被迫待命、不能回家的同時,發生了什麼事情,還得十萬火急的趕回工作崗位。在這樣的情況下,讓勞工沒有收入的癡癡地等,更大言不慚的說他們並不血汗,如果不是對基層的辛苦冷血、無感到了極致,就是臉皮厚到了極致,正所謂千穿萬穿,臉皮不穿。

除了「把休息時間拉長」之外,在依法休假的部分,台鐵記勞工「曠職」的行為,毫無疑問、更是絕對犯法。理由在於,勞動部在2016年9月9日曾發函給交通部,明確指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者之國定假日,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換句話說,台鐵勞工雖然同時身具公務員身份以及勞工身份,但是在「國定假日」這一塊,完全是適用於《勞基法》;而台鐵的禁假行為,本身就屬違法。今天台鐵勞工過年值班是「偉大的自願犧牲」,不想過年值班則是「剛好而已」,根本無需另外請假。以此為理由記勞工曠職,更是「違法再違法」。

事實上也不只是台鐵勞工,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人,在遇到國定假日時,真的想休假公司是不可以阻攔的。無論你是司機、超商員工還是速食店勞工、甚至媒體記者,今天你不願配合國定假日排班時,其實休假就是你的權益,是公司必須想辦法「釋出足夠多的誠意、善意」來找到足夠的勞工上班,而不是將它看做「工作有特殊性的理所當然」。將別人的犧牲看做應該,是台灣勞動環境比中國大陸還要差勁的根本原因之一。

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是蔡英文的表姐,備受人民期待。但究竟在台鐵這個案子上,林美珠能不能、願不願意站在「勞基法」的角度替辛苦的台鐵勞工們說句話,還是要放任交通部長賀陳旦不斷的越俎代庖、身兼半個勞動部長,成天胡亂解釋一通,讓勞動部持續噤聲?端看林部長的下一步要怎麼走了,官在做,人民全部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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