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委9A預算爭議,公督盟之聲明
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5:57 AM
各國憲法上,不論是強調三權或是五權分立的制度,目的都是希望將重大權力分屬給不同的國家機構,讓其相互制約、權力均衡。這也是兩百多年前,孟德斯鳩創設「三權分立」理論的重點,「分權」也成為各民主國家的思想主流與趨勢。
因此,立法權與行政權之間的攻防角力,應該視為民主機制的必然現象。只是立法院不僅立法不公義,品質也粗糙,效率更是不佳。對於貪贓枉法的財團、權貴總制訂不痛不養的輕微刑罰,對市井小民違法懲罰法條卻毫不手軟。預算把關也怠惰失職,不是愚忠護航就是為樁腳利益把關,還有挾預算審查權力,行使勒索與報復的惡行,因此被視作台灣亂源之一。
立法院讓人民失望透頂,還可以由公督盟每年舉辦的立院年度漢字選拔看出,2008年民眾選出「黑」、2009年選「私」、2010年「唬」、2011年則選「恥」字,立院的負面形象也是導致當年立委減半原因,因為既然做不好乾脆就減半或扣薪與刪其資源。
以今年101年預算把關為例,113位立委每人平均掌握171億元的預算審查權責任。然最後的實際狀況卻是立法院僅刪除1.3億,等同讓負債2千億預算全數通過。平均一個立委幫民眾守下115萬元,僅是其每年所領經費的1/10,連自己所領薪資的數字都刪不到。
然廢掉立法院的武功真的好嗎?由「分權」相互制衡的觀點來看,行政部肯定會竊喜見到立法院的力量被刪減而竊喜,因為立委的資源越少,對行政監督的力道就越薄弱。以立院與行政院的人數比來看,113位立委加上聘任助理,總計不過2千多人。相對於要監督全國的軍公教與公營事業高達一百多萬公僕,那真是不成比例。從預算來看,公務系統每年預算高達近2兆,而立院總預算約十多億,同樣相差千倍以上,若再加上國營事業一年5兆預算,那資源更是懸殊。
但「依法行事」還是最高標準,我們很贊成刪除任何於法無據的政府與立院預算,這該是法制國家的基準。尤其立委在嚴格審查行政部門的浮濫預算前,理應以身作則,不能落人口實。不過,我們也擔心妖魔化、污名化全體立委,削弱了立法監督行政的力量,立院該如何公開透明並與法有據的編列合宜預算,還是根本之道。
公督盟雖扮演監督立委角色,並希望汰換不佳的立委,但我們也希望保障立法權重要制衡角色,避免其失能癱瘓而淪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所以怎樣如何讓立法院更透明、更稱職、更獨立的扮演行政制衡角色還是重點。否則貿然的刪減立委力量,將造成行政權更獨大跋扈的可能,畢竟誰都可能在野,這才有助於台灣民主的正面發展。
因此,公督盟呼籲
1. 行政與立法各部門之預算與決算都應該依法上網公告,供全民瀏覽與監督。
2. 對於沒有法源依據之預算,應該要刪除。
3. 必須重新檢討立委預算之合理性,並重新擬訂合理之費用,但切忌過度削弱立法監督行政力量。
(若需進一步採訪,歡迎與公督盟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