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誰是黑心商品?拒絕成份揭露? 誰怕辯論式公辦政見發表會? 全國竟只有 5 縣市辦理?!
發布時間 2022.10.27, AT 06:37 AM
距今年九合一地方大選只剩一個月時間,接連不斷的政治人物論文抄襲風波與無關政策的選舉口水,取代了公共議題的討論與辯證,我們感到遺憾與惋惜。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民眾在投票當天做出政策價值的決定,因此選前是檢視修正現行政策的關鍵時刻,社會應儘速回歸公眾事務的思辨,不要因為政治操作而失焦。即將開跑的各縣市公辦政見發表會,就是重要的公共思辨平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吳鯤魯常務理事表示1994年北高市長的選舉就是以辯論式的方式進行。民主政治中,辯論雖非唯一方法,卻是必要的,也是辨識黑心商品的好方法。這些縣市首長候選人未來甚至可能取得國家大位,此刻竟不敢面對辯論,難道有什麼黑心的地方不敢對外揭露嗎?本次調查各縣市公辦政見發表形式發現,只有5縣市採取辯論式政見發表,部分採傳統發表形式的縣市竟說因為無法保持中立而捨棄辯論,可說是推諉之詞。呼籲各縣市採辯論形式的政見發表,讓民主政治常態在台灣獲得實踐。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何宗勲理事長表示台灣進入元宇宙的世紀,中選會還是非常保守、食古不化。台灣不缺政見發表會,候選人宣廣管道多元,選民需要的是候選人真材實料來辯論,才能辨識候選人的含金量。舉例來說,最近許多候選人提議設立寵物公園、狗公園、狗活動區,但根本搞不清楚,透過辯論就可以驗證候選人是不是真正了解拋出來的政策。部分地方選委會說辦理辯論技術門檻高,還有候選人居然不敢辯論,實在是很大的諷刺。呼籲選務機關在二週內檢討改善,讓選民看清候選人是否真材實料。
首都監督聯盟 廖惠召集人則說六都中有二都不舉辦辯論式政見發表,其中之一是首善之都台北市。我們調閱台北市選委會第35次委員會會議紀錄發現,12組候選人當中有10位同意參與辯論,比例超過三分之二,但選委會竟以費時為由不顧候選人意願,仍舊採取傳統式政見發表。建議《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 18-1 條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經同一選舉區三分之二以上候選人同意時,得以辯論方式為之。」其中的「得」討論修正為「應」,強化舉辦辯論的必要性,真正服務選民的需要。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 林莉棻理事長提到,認同《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應該要修法,因為網路時代需要有充足正確的資訊,選民才能做決定。候選人要向民眾清楚說明,而不是害怕說明。我們肯定現在高雄市即將辦理辯論式政見發表會,但市政議題龐雜,很難一場發表會就說得明白。建議應該舉辦多場,並且讓在地公民團體推派代表提問,符合在地需求。這般良性互動,對市政有正面改善效果。候選人之間不要互相攻擊,要拿出實際政見,公民才能深入了解、選賢與能。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張宏林執行長表示,公督盟的態度一向非常清楚,民主政治即責任政治,辯論才能檢驗候選人成份,拒絕辯證的候選人可能有黑心商品的疑慮。事實上,中選會辦理的辯論式政見發表已經是最低程度的辯論,從主持人說明、政見申論,到發問人發問、結論,沒有交叉詰問精彩,但還是比各說各話的政見發表好,未來也應朝交叉詰問改善。本次調查發現,採取「辯論式政見發表會」的縣市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以及花蓮縣。其他縣市竟有候選人拒絕辯論,甚至台北市選委會竟以耗時為由拒絕辯論,台北市有2百多萬選民、千億以上的預算,花兩天辯論都不為過。
此外,自媒體的發達,候選人有太多工具呈現政見,更重要的是進行辯論。請中選會懸崖勒馬,改為舉辦辯論會,並公佈哪些候選人不願意採取辯論。台灣有許多假新聞、假資訊,辯論可以彌平紛爭,候選人親自上場,清楚向社會說明,有助彌合社會紛爭撕裂。唯有透過辯證,才是解決台灣社會分裂的最好方法。不願意辯論的候選人,恐怕會加深社會的分裂。
最後,亞洲自由選舉網路 李忠倫專案專員提到,前面出席者提到,這次九合一大選,台灣只有少數縣市舉辦辯論會。作為區域性的倡議組織,我們有些失望。台灣作為亞洲民主的參與者,我們抱有相當的期望。辯論可以提出政綱,讓選民對候選人提出疑問。比方像印尼,候選人可以舉辦三次辯論,而且在網路上直播。不出席的候選人則會受到懲罰,例如移除該候選人的電視廣告。最近菲律賓也出現總統候選人不出席辯論,目前選委會正在討論立法強制辯論。當然每個國家有不同脈絡,不一定要透過強制立法,由媒體、公民團體舉辦交互詰問式的辯論也是選項。我們在此呼應公督盟的訴求,候選人應積極參與辯論式政見發表會,接受選民的檢視。
附件一、全國22個縣市選舉委員會公辦政見發表會的舉辦形式調查結果
縣市 |
政見發表會形式 |
說明 |
新北市 |
辯論式 |
有調查候選人辯論意願,且同意比例超過三分之二 |
桃園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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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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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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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
擬採辯論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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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
傳統式,有調查候選人辯論意願 |
候選人同意辯論比例超過三分之二,但考量組數太多、辯論式舉辦費時、防疫需求 |
臺南市 |
候選人同意辯論比例未超過三分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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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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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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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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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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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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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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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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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傳統式,且未調查候選人辯論意願 |
無特別說明 |
新竹縣 |
無特別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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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
參考過去舉辦經驗,考量可能找不到辯論式提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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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無特別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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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參考過去舉辦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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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
綜合行政考量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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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考量辯論式恐無法保持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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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
參考過去舉辦經驗,考量辯論式恐無法保持中立 |
本記者會出席團體呼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