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試委監委提名權 2020恐爆憲政爭議
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03:10 AM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二○○五年泛藍陣營違憲杯葛監委提名,埋下憲政爭議後遺症。下任總統任期將到二○二○年五月,如果未能連任,則能否提名新任試、監委員,將是未曾出現的憲政爭議。
下任總統若未連任 提名權正當性打問號
試、監委員的任期起迄時間,原本各不相同。第三屆監委任期從一九九九年二月至二○○五年一月卅一日,前總統陳水扁於二○○四年十二月提名新任監委,當時,立院在野的泛藍陣營,利用「國會多數」,多次在立院程序委員會封殺人事案,杯葛行使人事同意權。
2005年泛藍違憲杯葛監委提名 埋後遺症
直到二○○五年二月第六屆立委就職,扁於四月再次請立院依原名單行使人事同意權,仍遭泛藍陣營杯葛。當時,新的監委遲遲無法產生,監院從二○○五年二月一日到二○○八年七月卅一日,竟然出現史無前例的三年半「空窗期」。
07年大法官宣告違憲 泛藍陣營仍執意杯葛
就算二○○七年八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文,明確提出違憲宣告。但當時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領導的泛藍陣營,依舊立場強硬,漠視「違憲狀況」持續,成為我國憲政運作史的惡例與污點。
直到二○○八年馬英九擔任總統,掌握提名權力,終於願意結束「違憲狀況」。馬上任不久,就提出試、監委員的名單,監委六年任期從該年八月一日起重新起算,與試委任期起迄時間只差一個月。
因此,馬英九八年總統任期,前後共提名兩次試、監委員;同樣擔任八年總統的陳水扁,卻因泛藍陣營的違憲杯葛,成為唯一任內無法完成監委提名的總統。
馬讓監委任期重新起算 未來可能出現憲政爭議
而當年泛藍陣營違憲杯葛,加上後來馬英九讓監委任期重新起算,埋下未來可能出現的憲政爭議。
依目前試、監委員的任期時間點,第五屆監委將在二○二○年七月卅一日任滿,第十二屆試委則是該年八月卅一日任滿。然而,下任總統任期至二○二○年五月十九日,若下任總統確定無法連任,在卸任總統職務之前,面臨下屆試、監委員法定任期的時間壓力,能否提名下任試、監委員,可能出現是否具有正當性的憲政爭議。
由於憲法並未明定總統必須在何時完成試、監委員的提名,若即將卸任的總統,堅持在五月十九日之前行使提名權,雖未違反憲法的規定,恐怕將引發前所未有的政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