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還給年輕人該有權利!民團呼籲投票權下修18歲

文章類型
發布時間 2020.09.01, AT 03:15 AM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 31日主持「憲政改革公聽會-落實18歲公民權」。(記者簡榮豐攝)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 31日主持「憲政改革公聽會-落實18歲公民權」。(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法律規定,國民年滿18歲須完全刑事責任、服兵役、結婚、同性婚姻、考汽機車駕照等,卻限制未滿20歲不能投票。立法院民進黨團今日舉辦「憲政改革公聽會—落實18歲公民權」公聽會,民間團體及青年代表強烈呼籲,應將投票權下修至18歲,還給年輕人該有的權利。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秘書長劉志洋表示,18歲公民權的改革是人權價值問題,聯合國認為要促成國家永續發展,需落實青少年公共及社會參與,政府必須將年輕人當成國家的夥伴。台灣卻還在討論要不要開放投票權降至18歲,目前全球200多國家,只剩台灣等12少數國家,年滿18歲還不能投票。

劉志洋指出,創制權、複決權、應考試服公職權利都已下修規定18歲,選舉權還限制在20歲,缺了一角。隨著國民教育提升、台灣民主化的進程,下修18歲公民權是一定要做的,難道還要用70年前社會條件去限制現在的年輕人。

政治大學外交系學生鄭治綺表示,刑法規定18歲就有完全行為能力,「公投法」在修正後年滿18歲就可以公投,公投和選舉之間不應存在年齡的差距。目前18歲可以報考公職,卻沒有辦法行使投票權,放寬至18歲能投票,才能讓民主社會的參政權更加完整。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該會在2018年曾發起青年返鄉列車,讓18歲的人可以搭車回鄉,但他們卻沒有辦法進入投票所投票。社會上有許多人認為年輕人容易受到煽動,但從太陽花等許多社會運動來看,年輕人反而是領導社會進步的動力,應該將投票的權利還給年輕人,不要再說他們不夠成熟。

張育萌提及,2020年台灣人口將負成長,65歲以上資深公民有9成的人都會出來投票,年輕人過去投票率5成,有些人質疑年輕人投票率又不高,為何要放寬給他們投票。從日本修法例子來看,日本的投票率是比台灣還低,下修投票權至18歲後,年輕人投票率大概增加一成多,現在民主化國家中,只剩台灣是18歲還不能投票。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在結論指出,今日公聽會有三點建議結論,投票權、參政權的合理規定應交由法律來調整,而非受到憲法強制規範,希望基於民主原則,能夠藉由釋憲方式來予以放寬。關於現行修憲門檻太高,可以考慮改由釋憲程序為之,若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等規定,有侵犯國民主權及民主原則,可透過釋憲回到該修憲之前的程序。

鍾佳濱說,第三是有政黨代表主張二階段修憲,先將修憲門檻調整後,再依照合理的修憲門檻,對於憲法本文的相關規定予以修改。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政策會31日舉辦「憲政改革公聽會-落實18歲公民權」,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後)主持,邀請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右起)、義守公行系教授吳明孝、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等與談。(記者簡榮豐攝)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與政策會31日舉辦「憲政改革公聽會-落實18歲公民權」,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後)主持,邀請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右起)、義守公行系教授吳明孝、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等與談。(記者簡榮豐攝)

新聞連結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