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聲明】國會評鑑逾14年 公正客觀可受公評!
發布時間 2020.08.19, AT 11:21 AM
近日特定媒體針對公督盟評鑑進行大幅報導,標題聳動,但若細究其內容,不僅與事實不符,邏輯更是錯亂,意圖提供破碎資訊,誤導民眾,公督盟深感遺憾。
在立院爆發立委涉賄案時,公督盟第一時間啟動既存機制,認為涉案委員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監督之嫌,將依程序追回優秀立委獎項。另在第十屆第一會期評鑑中,初審小組亦決議未來若立委涉及重大司法案件,遭受羈押、交保等,顯有違背職務之重大缺失時,將列入待觀察名單,提醒民眾審慎評估其表現。
公督盟自2007年成立以來,持續14年,累積共24次立委評鑑,橫跨3屆,立委評鑑指標共有19大項,更可細分為48項指標,進行質量兼具的立委評鑑,評鑑辦法之研擬,廣納國會助理、立法委員、媒體記者及國內外專家學者意見,並於每會期召開檢討會議,滾動式修正評鑑辦法。
國會評鑑做為推動國會改革的手段,讓立委不敢怠忽職守,從兼職變專職問政,而評鑑結果與會議紀錄,更是時常提供給法院、檢調做為釐清政治人物選舉語言是否公允的客觀依據,而改革目標與監督工作更曾列入大考命題,相信公督盟評鑑無論是公正性、客觀性,皆經得起社會檢驗。
?過去公督盟也曾就外界對立委評鑑常有的疑問彙整回答,可以參考以下文章:https://ccw.org.tw/news/-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