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秘書長立院出席率僅10% 權責與定位始終不清
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3:54 AM
針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前往警政署、調查局等單位聽取簡報,引起外界越權的批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強調,國安會秘書長的具體職權,以及到底該不該前往立法院備詢,素來爭議不斷。經過公督盟整理資料後更發現,無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國安會都經常不出席備詢。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8條規定,「國家安全會議及其所屬國家安全局應受立法院之監督」。但根據公督盟統計立法院相關議事記錄的結果,立法院第五屆至今,國安會官員於立法院的出席率僅有52%,甚至國安會秘書長親自出席的比率更只有10%,多數出席的會議幾為副秘書長代打。
公督盟表示,若以不同政黨執政時期來看,國民黨重新執政的第七屆與第八屆,國安會秘書長還沒有出席備詢過。至於近日批判金溥聰,火力極為猛烈的民進黨,在其執政時期歷任的秘書長陳唐山、邱義仁、康寧祥,也是經常缺席。如果是從出席的會議類型來看,國安會出席的會議全為預算或法案審查會議,若是邀請國安會就其業務範圍列席專案報告,例如去年年底的「中國公布東海防空識別區之影響及因應作為」,國安會鮮少出現過。
針對國安會出席與否,立法院內正反意見皆有。立法院會議記錄中顯示,前任國安會秘書長袁健生對立法院表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及國安會組織法第2條第1項規定,國家安全會議是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的諮詢機關,因此國安會僅是幕僚,非主官;第二,就憲政慣例,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不是總統府。故國安會不宜到立法院列席。
另一方面,段宜康也反駁說,諮詢機關是「國安會長期用來逃避國會監督的一個藉口」。依據國安會組織法,國安會要接受立法院監督,而且依法國安會下轄國安局,就不會只是諮詢性質。加上國安會實質上會針對各種重大議題向總統報告,如果立法院不能問國安會向總統報告的內容,立法院要如何監督國安會?
公督盟認為,國安會的權責問題,最主要還是出在換黨執政後,態度就會180度大轉變。如果民進黨認為國安會理應至立法院備詢,為何其執政時期也藉故屢屢缺席?同樣的,如果國民黨認為國安會不應至立法院備詢,卻又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批判國安會藐視立法院。例如,2004年黃昭順曾連署「上述官員(國安會)仍藉故不出席,逃避國會監督,無限上綱行政權以對抗國會監督權之作法,實為本會不齒。對於此種行徑,本委員會再次予以嚴重譴責,甚盼諸位官員能深切反省,尊重憲法及人民所賦予國會之監督權」的譴責聲明。2005年時吳育昇曾也說,「如果國安會沒有人員列席,這是否意味藐視立法院?」。
公督盟具體建議,國安會究竟需不需要至立法院備詢,恐怕還需要透過修法,予以明確規範。目前,已有段宜康主提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國安會的定位與權責皆有修正建議,但目前卻被退回程序委員會。為了避免爭議一再重複出現,朝野應當儘速透過相關會議釐清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