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洪慈庸版軍冤條例 軍方憂淪鬥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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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7:57 AM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行政院在陸軍下士洪仲丘軍中死亡事件後成立的「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已在一○三年八月結束編組,洪的姊姊、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認為軍中可疑事件很多,仍有許多案件真相尚待釐清,她與同黨立委林昶佐提出「軍中可疑事件調查及賠償條例草案」、「軍事可疑事件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已獲得多位民進黨立委在內的卅九位立委連署。

官員:軍中可疑事件定義、起止時間未界定
國防部昨晚指出,國防部刻就洪、林兩委員所提草案內容,召集相關部門妥慎研議,以臻周全。

資深軍方官員則說,這兩項提案影響層面相當廣泛,事件發生的起止時間也沒有界定,如果真的通過,「軍中不被搞翻了才怪」,可疑事件的定義太廣,任何事都有可能被拿出來申訴,更可能被有心人士用做政治鬥爭的工具。

根據洪慈庸版本,將由行政院設置相當於中央三級獨立機關的「軍事可疑事件調查委員會」,除了受理以往軍中可疑事件外,還可主動調查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三日前,軍人因違法遭軍事法院判決有罪的案件,是否違法或不當。

洪慈庸提案說明,主管機關應該針對「軍事審判法」依大法官指示之修法方向於八十八年進行全文檢修、而於該年十月三日施行之前的審判案件主動調查,並且應就整體文件檔案調查各案件是否有錯誤判決之情事,以落實人權之保障。

此外,若調查確認軍人在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是因服役致精神障礙、心智缺失的不當處遇事件,是可歸責於服役單位者,將依法核發補償金,視其情節程度,最高可核發六百萬元;遭不當處遇的當事人及家屬,可要求行政院代表政府道歉,並要在政府公報及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於一○二年八月廿九日成立,至一○三年八月廿八日結束過渡性之任務,在設立一年期間,共議決受理申訴卅五人(收案五十三件)、主動調查七十七人(收案八十件),其中四人(收案含受理申訴及主動調查計十一件),認有再行偵查的必要,已分別函請檢察機關辦理。

洪慈庸:提案為促進軍中正義、還原真相
洪慈庸在提案中指出,軍冤會成立一年後就中止運作,成果也只有四案移送司法調查,但過去軍中事件的處理程序,都是以鞏固國家安全,建立軍中威信為其中心原則,並未就當事人權利妥適維護為考量,也因為軍事檔案向來不公開的特性,造成軍中可疑事件甚多的隱憂。

她說,為促進軍中正義,維護社會公平,還原事件真相,實應積極調查軍中各類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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