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委員會-執政黨的橡皮圖章?抑或法案的守門員?
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6:15 AM
程序委員會-執政黨的橡皮圖章?抑或法案的守門員?
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7條規定,立法院設程序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之。又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6條規定,議事日程由秘書長編擬,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之。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規定,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上開各條文意旨立法院設立程序委員會,主要功能在於審定議事日程,有關政府或立院提案,皆須交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事日程後,方能進入院會讀會階段。因此,程序委員會主要執掌為立法院的守門員,負責把關法案送進立法院的第一道門檻。
如上所述,程序委員會負責將法案排入議程,依據《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6條之規定,程序委員會每週舉行例會2次,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而又按該組織規程之規定,程序委員會置委員19人,由各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之。但每黨團至少一人。且程序委員會設置召集委員2人,由委員互選之。
召集委員選舉多由推舉方式產生,召集委員一旦選出後,程序委員會即排定會議輪值表,每週輪流由其中一位召集委員主持會議,而召集委員一職幾乎都由政黨各黨鞭擔任之,因為唯有握有召集委員的權力,方能主控法案排入議程的程序,旦那個政黨擁有召委的席次,可以預見的是,該政黨便能利用召集委員的實權,將法案阻擋在程序委員會中。
打開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主要職掌說明,可以得知程序委員會的主要業務為:一、各種提案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符合立法院的規定;二、關於各種議案之合併、分類及其次序之變更;三、關於政府提案、委員提案討論時間之分配;四、關於政黨質詢、立法委員個人質詢時間之分配;五、關於院會所交與議事程序有關問題之處理;六、關於人民請願文書,形式審核、移送、函復及通知之處理等。由此可知,程序委員會僅能以「程序性」的方式,審查法案是否經過合法的程序提案,但目前的程序委員會卻演變呈政黨惡鬥的戰場,只要有某政黨取得程序委員會過半數席次,便掌握法案的生殺大權,變相使得程序委員會凌駕於院會,偷渡地使用「實質性」審查法案,將法案封殺在程序委員會中。
本屆立法院雖有4個政黨(國民黨、民進黨、親民檔與台聯黨)可成立黨團,與上一屆(第七屆)相同的是,國民黨依然為國會最大黨,據相關的報導指出,國民黨由於長期在立法院佔有過半數席次,也握有程序委員會議案是否通過的主導權,民進黨團曾做出統計,民進黨團及黨籍立委在第七屆立法院,於程序委員會持續遭阻擋的法案共計為528件,總計擱置過的法案次數竟有6159次之多(表一)!有關程序委員會一向被外界認為是執政黨的橡皮圖章,非但違反自身職責以實質方式審查法案,甚至自恃具有過半數優勢,強將敵對政黨的法案封殺在程序委員會中,如此一來,便可以使得有利自身及自己政黨的法案能順利排入院會議程中討論或進入各個常設委員會中審查。
程序委員會在國會殿堂中所扮演的角色向來類似交通警察指揮交通,主要職責是在路口指揮交通,協助往來的車輛及行人穿越馬路,但無法規定某某公司行號的卡車不能通過該路口,而其他公司行號的車輛卻可以通過該路口,如此不但違反他擔任警察的職責,甚至也讓人民對於警察的指揮感到無所適從,若將以上的例子代入程序委員會職責中,我們可以發現,如果程序委員會持續漠視法定的職責、持續強將法案封殺在程序委員會中,不但會使得國會議事效率低落,民眾對於立法產出的效能大打折扣。
在公督盟以及在野黨的爭取下,日前已開放民眾能使用「立法院隨選視訊系統」(IVOD)上網收看程序委員會的開會實況。但是這幾次開會下來,依然可以發現國民黨利用相對的人數優勢,強行將在野黨所提出的法案卡在程序委員會中,讓原本可以透過視訊轉播程序委員會,使國會公開透明化的美意,抹上一層陰影,這也讓我們清楚地知道,即使開放程序委員會,法案依舊被阻擋在程委會中,而無法被排入議程,送進院會審議。
希望程序委員們不要恣意阻擋認為對他們不利的法案,而是真正落實程委會的功能僅是程序性地審查法案,只要法案提案程序手續完備,便應該要排進法案審議的議程,讓法案儘速進入常設委員會審查,如此才能真正使議事更有效率。
表一、第七屆國民黨程序委員會阻擋民進黨黨團及黨團委員會提案數及總次數
會期 |
該會期阻擋法案數 |
總次數 |
第八會期 |
72 |
869 |
第七會期 |
113 |
1399 |
第六會期 |
93 |
1041 |
第五會期 |
72 |
849 |
第四會期 |
47 |
694 |
第三會期 |
68 |
700 |
第二會期 |
41 |
507 |
第一會期 |
22 |
100 |
合計 |
528 |
6159 |
資料來源:民主進步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