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黑心工廠排放戴奧辛 首見公共危險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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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4:51 AM

彰化縣埤頭鄉埤頭國中長期近千名師生,過去兩年籠罩在戴奧辛空污危害下,常頭暈、雙眼狀痛,被迫關門窗上課,彰化地檢署去年8月趕在開學前,查辦位在埤頭工業區的鍋爐業者宏昇能源科技公司違法排放,今天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同案被起訴的還有鍋爐代操作業者旺耕公司實際負責人林明仁,危害附近明聖國小師生及住戶安全,彰檢指出,這也是全國首次引用公共危險罪起訴空氣污染業者。

埤頭國中校長許文宗今天得知後說,肯定彰檢用公共危險罪起訴,對不法業者更有嚇阻作用。該校林姓學生說,以前都要關窗戶上課,現在空氣好多了。明聖國小校長葉振彰說,社區散步民眾都說這學期空氣變好了,這是好事。

彰檢繼大規模偵辦電鍍、電弧爐爐碴等污染案件後,去年8月查獲這兩間公司後,循線擴大偵辦宏昇公司老闆黃福城旗下位在桃園的昱昇能源公司及台中的和昇能源科技公司,都以相同的手法規避使用防治設備,導致排放戴奧辛汙染環境。

起訴書指出,宏昇公司自2014年3月起,以未符合含氯量的木屑作為燃材,且防治設備原本吸附式應置放碘值較佳的活性碳,卻捨棄不用,為降低營運成本放木炭,且未經申請,在袋式集塵器前鑽3個洞,以作為主管機關檢測時自行噴注活性碳規避追查,檢方估計黃福城旗下3間公司獲利至少1600餘萬。

宏昇公司去年至前年多次被稽查藉由煙道任意排放高濃度的戴奧辛,去年7月29日,甚至檢測到廢氣含有戴奧辛含量超過法定標準值48.4倍,嚴重破壞生態並危害附近埤頭國中師生健康,且附近土壤、植物也受害。此外,林明仁所屬的旺耕公司,代操作埔心鄉一間公司的鍋爐,自2007年起以未符合含氯量的木屑當燃材,在主管機關檢查時則噴注活性碳規避稽查,前年10月檢測廢氣含有戴奧辛超標10倍,影響附近明聖國小師生健康及危害周邊環境。

彰檢指出,業者本應用乾淨木料、木屑為燃料, 但業者卻使用回收木料,回收木料可能會沾附黏著劑、油漆等物質, 燃燒過程會產生戴奧辛,另外在鍋爐燃燒過程,應開啟空污防制設備,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吸附式設備中噴注活性炭,活性炭可以補捉廢氣中的戴奧辛,活性炭價格約每公斤60元,以本案業者的營業狀況,如依法使用,每天要耗用100多公斤的活性炭,但業者捨棄不用,改用燃燒用的木最貴一噸才1000餘元, 最便宜的約100元甚至50元。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這是全國首次引用用公共危罪起訴空氣污染業者。檢方引用刑法190條之1,「投棄、放流、排出或放逸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而污染空氣、土壤、河川或其他水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事業負責人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此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法界人士認為,戴奧辛是否符合公共危險罪章中「投棄、放流、排出或放逸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恐有疑義,但肯定檢方挑戰法官見解。(俞泊霖/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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