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庭上「被認罪」 李明哲:我表示認罪和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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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01:19 AM

〔記者林良昇/綜合報導〕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開庭審理李明哲案,依據公布的視訊內容,李明哲在庭上被訊問時,對於中國的指控沒有異議,並背稿式地多次強調他「惡意攻擊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現行制度、中國政府」,感謝中國執法部門的文明辦案,讓他得知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表示認罪和悔罪。

李明哲在法庭上接受訊問,對於中國檢方的指控表示沒有異議,並表示執法機關有保障他的權益。

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透過微博轉發另一名被告彭宇華的文章,彭就詢問他是否為台灣人,並給他QQ號碼,將他拉進群組,並在該群組的華南分群內組織公民學堂,撰寫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現行制度的資料的文章,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說,彭宇華要他在梅花公司負責教育的工作,並在華南群擔任管理員,成立公民學堂,不定期撰寫一些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政治制度的文章,並鼓吹在中國建立多黨制度,並以文字的形式進行演講、發表,並表示他曾在網路討論時說過:「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

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過去自己有「錯誤認識」,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保障他的用藥權利,和他過去在台灣對中國有偏見的媒體報導的中國法治狀況有所不同,讓他對中國有認識。

李明哲說,看守所內有新聞、電視節目可以觀看,對於中國的現實狀況有介紹,也讓他認識到中國的發展,和他過去在台灣接受到的資訊不一樣,也讓他得知他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讓他觸犯犯罪行為,「我表示認罪跟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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