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公務預算未審完 立院不應輕率休會!
發布時間 2019.10.07, AT 11:48 AM
根據立法院財委會於10月11日議決的「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表格一),各委員會應在11月23日以前擬具公務預算部分之審查報告,並送財政委員會彙總。雖然本會期多數委員會召委皆已將所屬委員會之主管單位預算安排審查,然而卻依然無法依《預算法》期限完成三讀。台灣社社長張葉森表示行政機關只能繼續沿用上年度預算已成常態,台灣經濟不斷流失,並無足夠經費參與國際事務。
公督盟整理「107年度公務預算各委員會召委排審狀況」(表格二)發現,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從立法院九月開議至今,所有委員會中僅剩財政委員會費鴻泰召委負責之關務署以及國有財產署單位預算完全未排審,台灣國會透明化促進協會理事長胡世和更質疑費鴻泰是否是為了「卡」賴清德公務員加薪的承諾才刻意不排審。台灣北社秘書長潘威佑也表示無法認同國民黨為杯葛而延宕預算審查,懷疑召委職務是否嚴重失職!公督盟再次強調政黨之間議事攻防,不應將整個國家運作拖下水,人民期待立委在審查預算時,拿出專業辯證與討論的能力,糾舉出不當的預算,讓預算能執行的更有效益,絕非利用職權刻意拖延國家預算!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表示反觀經濟委員會兩位召委蘇治芬和邱志偉,早已將公務預算審查完竣,並在十一月便積極排審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等國營事業明年度的預算審,值得學習。根據《預算法》第54條即使公務預算尚未經過立法院把關、審議,只要全體預算未完全審議完畢,行政機關便可以直接延用上年度編列之預算。因此,只要一日未完成委員會初審,便無法送至黨團協商亦無法於院會完成程序,導致其餘準時審查完竣的預算決議沒辦法發揮實質監督效力。
立法院至今已延宕國家預算將近一個月,明年度1.9兆的中央政府預算仍躺在立法院內,卻有近五分之一的立委將投入選舉,完全沒有積極為預算把關。第四會期為預算會期連最基本的委員會初審都沒通過,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下周已經是會期最後一周,民進黨竟預計十二月底準時休會,工作沒做完不應休會!即便召開臨時會也無法完整討論,審查預算完全沒品質。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田君陽也舉美國國會的例子,若國家預算沒審完,政府是會關門的! 他認為台灣應該要效仿,倘若立院連審查預算最基本的職責都無法做到,乾脆關門算了!
記者會訴求與表格:
一、提供「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
二、公布「107年度公務預算委員會召委排審狀況」
三、要求儘速通過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國營事業預算與決議!
四、要求全面檢討立法院預算審議制度,解決預算違法延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