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報】通勤算不算工時? 林美珠:上班時間規定很清楚
發布時間 2019.11.21, AT 07:28 AM
【鍾孟軒/台北報導 2017-11-30 14:00】
政院長賴清德昨日中午與民進黨立委進行餐敘,希望能瞭解個別委員的想法,凝聚黨團對《勞基法》的意見,據報導表示,賴清德與林淑芬兩人針對工時認定不同而唇槍舌戰,賴清德認為,通勤時間不算是工作時間。勞動部長林美珠今(30)日受訪時僅說「他們在講什麼我不太清楚」,記者多次詢問仍不願正面回應。
參加餐敘的與會者透露,林淑芬和賴清德為了工時認定爭吵不停,林淑芬表示,一天工作時間包括了通勤、加班、吃飯,一天就超過14小時,但賴清德卻認為,員工在吃飯、通勤時間都不算工作時間,隨後柯建銘才插話要兩人別再談細節。
林美珠上午出席《勞基法》修法公聽會受訪時,記者多次詢問通勤時間是否算上班時間,但林美珠不願回答,又因召委蔣萬安與林說話,向記者說了「對不起,剛才在聽主席講話」記者不斷詢問林美珠對於昨日賴清德的說法,由於公聽會時間已開始,僅回應「上班時間規定很清楚,他們講什麼,我不太清楚,上班時間規定是很清楚,休息時間都在相關解釋裡面,都很清楚」。
最後媒體追問林美珠是否知道很多人午餐時間被要求工作?林美珠沒有回應,公聽會開始進行。自行政院推出《勞基法》修法草案後,立法院內已連續舉辦三場公聽會,朝野黨團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與勞資雙方代表發表意見,昨日更有三位家屬帶著過勞死勞工的遺照參與公聽會,令現場與會人員鼻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