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立院三讀《藥事法》修正案 強化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發布時間 2019.11.21, AT 06:46 AM
【2017/12/29 16:58張文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藥事法》修正案,建立藥品專利連結制度,未來學名藥廠申請上市許可時,應主動告知衛福部及原開發藥廠,其未侵害新藥相關專利;若原廠認為有侵權疑慮,可提出訴訟,衛福部會暫停核發許可證12個月進行審查,若學名藥廠勝訴,可獲特定期間的市場銷售專屬期。不過立委質疑,這是幫助外國公司,不利台灣學名藥廠,全案經表決通過。
根據修整案,新成分新藥許可證自核發之日起5年後,學名藥可向衛福部申請藥品許可證。新適應症新藥經衛福部核准後,享有3年的資料專屬保護,期間屆滿後衛福部得准予學名藥上市,第一個申請資料齊備,取得學名藥銷售許可的藥廠,享有12個月銷售專屬期。
學名藥藥品許可登記,若被原廠認為有侵權疑慮,專利權人必須在接獲通知45日內,提起侵權訴訟。衛福部則要在12個月內暫停核發學名藥藥品許可證。針對同一申請人、同一藥品,衛福部暫停核發學名要藥品許可證以1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