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金管會退休轉任財團法人董座薪水次長級 立委批「肥貓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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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1, AT 04:15 AM

【2018/03/18 07:30  黃信維/台北報導】

去年九月金管會前保險局長李滿治轉任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遭時力立委黃國昌批是安插肥貓。時力立委徐永明指出,根據預算資料,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月薪18萬6千多元、全年獎金46萬6千元、福利金也有3萬5千元,總經理月薪也有18萬5千多元;而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的董事長月領15萬6千多元,還有三節福利金、旅遊補助、健檢補助等,呼籲檢討,不要讓財團法人變成「肥貓窟」。

 立法院預算中心去年度的評估報告曾批,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涉執行公權力,但一級單位主管薪酬遠高於公務機關第12職等司處長待遇水準,董事長及總經理甚至達第14職等常務次長待遇水準,偏於優渥,有待商榷,主管機關允宜督促檢討調整。

徐永明指出,依據資料顯示,許多金管會的財團法人職缺,都是由金管會退休官員轉任,妥適性值得檢討,呼籲不該讓財團法人變成「肥貓窟」。徐永明說,財團法人高階主管的薪資過高是長期問題,要求金管會應要建立明確的任用規則,並公開遴選,讓相關過程更加的公開透明,未來在委員會審查預算時,會提案要求金管會建立明確的規範。

 此外,立院預算中心也曾點名檢討,保險安定基金編列每人2000元的自強活動費、5000元的三節福利金、2000元的年終業務檢討尾牙餐費等;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則編列公務機關所無的三節福利金,呼籲收支款項核屬公款性質,應本緊縮原則撙節支用,相關費用應予以刪減或停發。徐永明說,相關單位的福利,有超越公務員待遇之嫌,應一併檢討改進。

 曾任金管會主委的藍委曾銘宗則說,贊成要進一步檢討,但為了吸引業界同時具法律背景、金融背景人士擔任董事長本就不容易,財團法人的薪資並沒有特別高,至於財團法人董座功能、發揮角色與制度確實可以再討論。曾銘宗表示,部分財團法人高階主管由金管會退休官員轉任,也是基於對相關業務的孰悉,退休官員轉任需停領退休金,所以並無雙薪的問題,在財團法人任職也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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