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立院下午處理國民法官法 將上演表決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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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7.20, AT 06:20 AM

立法院長游錫堃20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全案於下午2時30分在院會處理,預料會有表決大戰。(中央社檔案照片)立法院長游錫堃20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全案於下午2時30分在院會處理,預料會有表決大戰。(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包括適用案件範圍等約100條條文保留,全案將於下午2時30分在院會開始處理,預料將上演表決大戰。

此外,協商過程中的大半時間,朝野黨團就「陳瑩案」發表看法,而朝野黨團討論後,有意成立調查小組,人數則是各黨團依政黨比例推派,分別為民進黨團4人、國民黨團2人、民眾黨團1人、時力黨團1人,並在下次臨時會提出特定提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應該會有第二次臨時會,到時候再納入成為特定事項。

立法院長游錫堃3日、6日召集黨團協商,討論司法院、行政院及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所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共有113條)等案,歷經約18小時,不過朝野黨團就適用案件範圍,要採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還是7年以上或3年以上之罪,或是選任國民法官的年齡要滿23歲還是18歲,並未達成共識。

此外,參與審判的人民與法官間的分工,也是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的地方,例如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是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決定(參審制),還是單獨由國民法官自行決定(採一致決,陪審制)。以及倘若被告有罪後要判多久的刑期,陪審制是由法官自行決定(除死刑案件外),參審制則是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決定。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排定的議程為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院會開始時,游錫堃宣布先休息進行朝野協商;討論過後,仍有約100條條文保留,需在院會處理。

另外,關於黨團版本的表決方式,如果在野黨團同意不採重付表決等杯葛方式,原則上會讓在野黨團的版本先行表決。全案將於下午2時30分在院會處理。

立法院臨時會上週處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16日下午游錫堃在混亂中,宣告經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提案,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提報院會,17日以無記名投票表決。

不過,民進黨立委陳瑩16日不在立法院議場,卻有列入投票紀錄引發外界質疑;立法院17日說明,因發生卡片誤插,但投票總數及結果不變。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等人17日則到台北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罪。(編輯:林興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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