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立院初審刑事陪審法 與國民參審法均交黨團協商
發布時間 2020.04.30, AT 12:58 AM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9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刑事陪審法草案,連同27日初審通過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2案在適用範圍、終局評議等諸多關鍵條文都保留,均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7日挑燈夜戰,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民進黨立委周春米等19人所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今天整天則審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出的刑事陪審法草案。
由於刑事陪審法草案是時力黨團提出,在場立委對法條有疑問或想法時,多由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進行說明。
比較司法院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與時力版刑事陪審法草案不同之處,司法院版採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合審合判」,即他們就事實的認定、法律的適用及科刑,共同討論、表決;時力版則是1名法官、9名陪審員,由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獨立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法官則是負責量刑部分。
關於案件適用範圍規定,司法院版採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事案件,周春米版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則是最輕本刑7年以上刑事案件,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時力版則是在被告未認罪下,最輕本刑3年以上等刑事案件。此部分在27日與今天的委員會討論時,在場立委無法取得一致共識,因此保留。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時力的設計讓適用範圍更大,更能使人民參與審判。不過也有立委提出不同觀點,認為也應考慮司法院有沒有能量進行處理。
至於有罪認定的門檻比例,司法院版規定,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2/3」以上的同意決定之。時力版則明定,陪審團應就被告經起訴的各項罪名,以「全體一致決」分別作出評決。
邱顯智說,根據國內模擬陪審制的情形,要形成一致決沒那麼困難,但如果大家有疑慮可以再討論,例如變成8比1或甚至由職業法官來判,這也是一個做法。
邱顯智會後受訪指出,今天這樣的討論真的非常有意義,雖然時力在立法院的席次不多,但只有時力推出陪審法草案,而社會上支持陪審制與參審制的聲音其實不相上下,未來協商時會繼續努力,爭取大家支持。(編輯:林興盟)10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