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倡議】服貿補償方案潛藏預算問題?
發布時間 2019.11.28, AT 06:35 AM
文/公督盟實習生 顏啟安.公督盟企劃部專員 易禹昕
為因應簽訂ECFA以及其衍生後續的貿易協議可能帶來的衝擊,行政院於民國99年核定公布「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以下簡稱支援方案)。此方案提供受害產業經由跨部會「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輔導專案小組」審議通過,或由貿委會貨品進口案件認定損害成立,提供相關的支援措施。
支援方案所需經費來自經濟部與勞委會等部會的公務預算和相關基金,包含行政院國家發展研究基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推廣貿易基金、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此方案的預算時間為10年(民國99年至108年),為跨年度預算,共編列982.1億元;同時,方案中的各項經費得依照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及需要,進行「滾動式調整」。
(滾動式調整:對未來的預測數據做調整)
「滾動式調整」讓支援方案的預算可以因應政策變化進行調整,然而,若政府事前未審慎評估或低估產業衝擊,當申請支援方案的廠商增加時,政府支出將會擴大。例如服貿通過之後,受影響的產業都需要支援方案的幫助,若是符合資格的廠商過多,支援方案的經費不夠用(也就是預測失準時),政府還是得增加預算提供支援給這些廠商,不能因為預算不足而拒絕支援。
而提供輔導或是補償,補償範圍的廣度及深度究竟到多少?是否為對價補償?至此並未見到政府基於公平正義提出相對回應。因此,政府除了提出支援方案,也需要做好各項貿易協定的把關,避免支援方案,變成日後國家財政的重大負擔。
參考資料:「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