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拒絕限縮採訪權,王院長勿讓民主窒息!

文章類型 記者會新聞稿
發布時間 2019.11.27, AT 03:57 AM

台灣真的有新聞自由嗎?依據王金平院長於2014年4月10日,核定修正通過的「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立法院只讓「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的機構進入採訪,此舉使得如「環境資訊電子報」、「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及「苦勞網」等依法設立的法人團體,因其為非營利性質的獨立媒體,皆不得申請立法院採訪證;或是像非隸屬於商業媒體的獨立記者,即使作品得獎連連,屢獲肯定,但依然因為不符合立法院規定而無法進入採訪。這些長期在不同領域奮鬥的團體或獨立記者,僅因一紙「要點」就被立法院拒之門外,相當不可思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公民應有監督代議士的權利,如被阻礙採訪,將導致黑箱弊端發生,立法院應推動開放透明的國會,才能讓民主得以保障。


依照大法官釋憲釋字第689 號載明「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因此,理論上不分媒體性質為何,皆該有進入立法院採訪的權利。


而立法院所訂定之「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其法源不過是「立法院採訪規則第三條」的行政命令,既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委員會應公開舉行之原則,更違反了憲法所保障的新聞採訪自由!立法院以甚至不過是行政命令的「要點」,凌駕「法律」及「憲法」的荒謬規定,簡直是顛覆了法治國的基本原則,根本是徹底違憲!


獨立記者李惠仁也表示,行政機關往往以採訪器材的大小及價位來判斷記者身份,只要用的是三百萬的大攝影機,就算是拍報紙、拍youtube也是媒體記者;李惠仁也強調,修過公民課的人都該知道,憲法位階大於法律,又大於行政命令,現在立法院秘書處用行政命令凌駕憲法,彷彿已成為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


獨立記者朱淑娟則表示,現在行政院開的記者會也都會邀請公民記者採訪,或發送新聞稿,反觀理應是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卻成為最不民主的地方;朱淑娟更強調,其實不只獨立媒體、記者無法換證,連諸多著名專業雜誌如:天下、商業週刊、今周刊等刊物記者,也都只能換到臨時採訪證,採訪權利也受到侷限。朱淑娟也提到,「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中第四點寫到「地方新聞、屬個人在網路上發布新聞者不發給(採訪證)」,一方面承認在網站上發布的是新聞,一方面又不准採訪,這簡直人格分裂。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記者楊鵑如則說,在五、六年的採訪經驗中,皆只能以「旁聽證」進入立法院採訪,而在採訪今年4月7日的一場公聽會時,更因不在立法院「認證」的媒體列表內,因此只能拜託立委協助才得以進入採訪。楊鵑如認為,這種圖利特定媒體的行為,不就是在迴避監督嗎?現在除了行政院外,包括NCC、國發會記者會皆會邀請公民媒體、新興媒體,立法院到底是在怕什麼呢?


民眾新聞網記者郭宇睿也分享,即使他於3月27日有換到臨時採訪證,但仍在採訪立法院廣場群眾衝突時,即便已表明記者身份,仍被警方質問「紅樓101會議室在哪?群賢樓頂樓是哪個委員會?」等問題,但不及回答問題即被警察拖出立法院大門外。可見即算有採訪證,新聞自由仍被箝制。


苦勞網記者王顥中則表示,除了相關法規有問題外,也需要思考執行法令的人是否能掌握到底是誰在進行新聞工作,現在似乎常以「外表穿著」、「有無記者架勢」等因素來決定是否認定為「記者」。王顥中也提到,記者身份應該以是否有從事「新聞工作」來認定,而非聘任機構;王顥中也提醒雖然有釋字689號作為尚方寶劍,但行政命令仍是說改就改,因此第一線採訪者有無爭取採訪權的能力仍相當重要,否則即使有了法規保護也只是徒具行文。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則說明,立法院公布的法規要求要有商業登記,但如公視、原視、中央社等亦無商業登記,因此根本搞不清楚立法院的界線在哪裡?現在似乎是規則亂訂,又不確實執行,執行人員對規則的理解又不一定清楚,立法院應對此有一個說明,解釋到底採訪規則到底為何?


環境資訊協會主編詹嘉紋也表示,首次被阻擋無法換證後,也與立法院公關室聯絡確認,但對方卻回覆何不改登記為商業團體,還建議可以去看「會客證」。詹嘉紋認為這感覺像是受到歧視,即便在環境領域報導長期耕耘,但因其非商業媒體,因此而受到差別待遇,還是因為環境資訊協會的報導已獲得立法院的「高度關注」,被認定為不可忽視的威脅而遭拒呢?環境資訊協會記者賴品瑀也補充,在3月30日欲前往立法院採訪時被拒之門外,即便她3天前還能順利換證,換證人員也知道她的記者身份,最後仍須透過立委溝通,才能順利進入;但賴品瑀也強調,如果只能透過立委「協助」,那當碰到朝野皆涉入的爭議議案時,恐怕又無法進入採訪,讓人非常擔憂。


如果立法院排除了不受利益干涉的獨立媒體及獨立記者,許多非主流的社會議題,或是違背主流媒體商業利益的議案,恐怕都因不被主流媒體青睞,或是遭媒體心中「小警總」給自動下架,導致議題無人關注,讓弱勢者權益受損。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也呼籲王金平院長,應該先拿出立法院的改革成果,再談挑戰總統大位,否則將洗不掉黑箱的臭名;張宏林也再次強調,政治人物說要接近民眾、網友,更應要立即開放讓各獨立媒體、記者進入採訪,請儘速修訂違法違憲的「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打開國會大門,還給媒體真正的新聞自由,別再讓民主再走回頭路!


與會團體/來賓共同訴求:
1.立法院停止阻擋獨立媒體、獨立記者進入立法院採訪,立即開放換發採訪證!
2.儘速檢討修正「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應於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改違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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