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勞網】立法院解凍預算 決議效力低 勞委會打官司 告工人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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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03:41 AM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0/17)通過決議,要求勞委會向法院轉達立法院認為勞委會向關廠工人求償的訴訟,為公法契約關係,應該移轉行政法庭的態度,在這個前提下,解凍原先被凍結的5分之1預算。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則在會場外進行「丟鞋」行動,除了批判勞委會利用訴訟製造分化之外,也重申不論馬王鬥爭發展如何,「929社運連線」必定窮追國民黨全代會,「威鞋」馬英九的態度。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否認昨天(10/16)媒體報導(相關剪報)將針對尚未裁定的100多件法院還沒有裁定屬於「民事」或者「公法」契約的案件,主動聲請移轉行政法庭;不但如此,今天由立委林淑芬提出的決議文,原本是以勞委會主動聲請移轉行政法庭,作為解凍預算條件的這一點,勞委會也不同意,經過協調之後,才變成勞委會主動告知法院,「立法院」有這樣的決議。移轉行政法庭,變成是立法院,而不是勞委會的意見(立法院又幹嘛對一個司法案件有意見呢?),也使得這個決議的效力大打折扣。

一旦法院認定16年前勞委會對關廠工人的「借貸」屬於公法契約,移轉行政法庭審理,由於公法契約的時效只有5年,勞委會就無法再透過司法程序,向關廠工人追討「借款」。在關廠工人提出「移轉行政法庭」的聲請之後,依目前案件的進度,分成三種情形,第一種是,法官已經裁定,繼續在民事法庭審理,第二種是已經裁定移轉行政法庭,第三種是,法官還沒有裁示。特別對第三種人來說,如果兩造當事人都認為這一筆「借貸」,屬於公法契約,決定權雖然仍在法官,但就有更高的機會移轉行政法庭,而已經裁定,還留在民事法庭的,工人一審敗訴機率大,目前還在抗告中,若有兩造提出的聲請,起死回生的機會也大一些。

職訓局長林三貴強調,已經裁定移轉行政法庭的案件,勞委會「不會再抗告,這是確定的原則」(相關報導),不過他仍然拒絕走「主動提出聲請」這一條路,就連衛環委員會的決議,林三貴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原先是表示「如果法官問,我們就會說立法院有這個決議」,一直到林淑芬出面詢問,林三貴才同意會主動出具公文,向法官告知立法院的決議。也就是說,儘管向關廠工人「求償」這件事情,在司法程序上,都已經受到挫折的勞委會,還是完全沒有改變一直以來「告到底」的態度。

全關連、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永毅批評,為了6、7個公務員的責任,勞委會把事情搞得那麼大,做為政務官的潘世偉卻不肯負起責任,他說,目前還沒有裁定的100多人,在勞委會的這個態度下,將來如果移轉行政法院不成,敗訴的機率大;移轉成功的人,才可以獲得勝訴,勞委會這種消極的態度,就會使得工人再度陷入被分化的處境,在這種情形下,全關連認為,立法院不應該對勞委會的預算解凍。目前林淑芬等立委已經提案,打算修正《就業服務法》第24條,讓關廠工人免「還」款有一個法令依據,這又是另一個可以讓勞委會下台的作法,不過林三貴說,那是立委的提案,勞委會對於修法的態度,目前還沒有辦法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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