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立院初審 政黨補助設上限 / 陳威仁: 黨產就是要用來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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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01:41 AM

2014-12-11╱自由時報╱第A05版╱政治新聞╱蘇芳禾

現行規定政黨捐助黨籍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並無上限,不符政黨公平競爭原則。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黨捐贈黨籍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上限,其中總統、副總統上限為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直轄市、縣(市)長三百萬元;立委一百萬元。

由於內政委員會處理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時,沒有國民黨立委出席,民進黨籍召委李俊俋坦言,國民黨應該會在協商時採取各種方式杯葛,他會努力讓法案在本會期完成三讀,力拚在二○一六年大選前可以適用。

國民黨籍召委吳育昇則說「不急」,並指民進黨一下子通過修正,有欠深思熟慮,未來就等朝野協商再討論。

不得超過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立委一百萬元;直轄市、縣(市)長三百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三十萬元;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十萬元。

 

總統副總統不得逾二千五百萬
初審通過條文也規定,個人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上限,由二十萬元提高至三十萬元。

委員會還通過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提案,對政黨捐獻給予減稅優惠的得票率門檻,從百分之二調降至百分之一,以保障小黨。

將政黨對擬參選人之捐贈設上限,內政部長陳威仁答詢認為,每個人參選狀況不一樣,法律對競選經費上限均有相關規定,「管張三給或是李四給的,是不是有點奇怪?」

 

綠委:若不設限政黨就一直捐

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認為,政黨捐助黨籍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無上限,政黨就可以「一直捐一直捐」,不符合政黨公平競爭原則。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指陳威仁邏輯不通,強調政治獻金法對個人及營利事業均有捐贈上限,唯獨政黨捐款給黨籍候選人沒有規範。去年國民黨帳上總資產達兩百六十八億餘元,已是民進黨的七十倍;光是二○一二年補助黨籍總統、立委候選人就高達五億兩千多萬元。

陳威仁仍表示,政黨的作用就是要推薦候選人,「黨產就是要做選舉、黨務運作使用」。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痛斥這種說法根本是開民主倒車,國民黨這次會輸,就是因為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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